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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处岗位职责
时间: 2016-06-16

        教务处是学院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,在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,负责协调指导教学管理工作,并对各教学单位执行教学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指导、监督、检查,以保证教学工作稳定、有序地运行。其主要工作范围和职责如下:
   一、制订学院教学工作计划;总结教学工作经验;提出学院教学工作发展规划。
   二、制订、修订学院教学管理制度,监督并检查执行情况。
   三、撰写年鉴、人才培养质量报告;
   四、组织教学改革,探索教改途径,组织教改实验,召集有关教学例会及其他教学会议。
   五、专业设置、调整、改革。(专业建设)
   六、审核、规范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,监督并检查执行情况。(专业建设) 
   七、国培项目申报。(专业建设)
   八、国际化专业建设。(专业建设)
   九、课程改革、课程建设工作;审核、规范课程标准,监督并检查执行情况。(课程建设)
   十、编制教学行政历,协调各教学单位任教、课程表,负责教师调课的报批工作。(常规教学)
   十一、教师工作量、课时费的审核、汇总工作。(常规教学)
   十二、负责技能型本科教学管理。(常规教学)
   十三、负责三二分段与中职学校的联系、管理、考务等工作。(常规教学)
   十四、对接海河园各项教学相关工作。(常规教学)
   十五、维护教学管理软件,汇总全院数据采集平台,维护管理网络版数据采集平台。(信息化管理)
   十六、教学检查、教师绩效考核;配合督察室了解、处理和反馈教学各种问题或事故,协助、协调、统筹各教学单位教学问题。(质量监控)
   十七、掌握各教学环节基本情况,定期做好教学信息的收集、整理、分析、存档等工作,并提交相关报告。(质量监控)
   十八、负责监督学生技能鉴定取证情况以及相关课程的开设情况。(质量监控)
   十九、协调各二级学院的期末考务、补考工作,安排有关巡视人员,对考试各环节进行抽查检验。(考务管理)
   二十、承办各类社会考试: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、大学英语四、六级等的考前报名、培训、考务、发证及协调工作。(考务管理)
   二十一、配合学工部修订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内容并搞好评学工作,负责留级、退学、毕业生毕、结业的汇总统计工作。(学籍管理)
   二十二、转专业工作。(学籍管理)
   二十三、教师队伍建设及各类评选和表彰。(师资管理)
   二十四、组织参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的有关工作,做好赛后获奖表彰工作。(赛务管理)
   二十五、组织全院自编讲义及教学资料的审查、交流、评比等工作,指导监督教材的选用。(教材建设)
   二十六、教学档案管理。(档案管理)
   二十七、教务处本部、教材库、文印室、外语教研室、体育教研室、计算机基础教研室、就业与创业教研室等工作。
   二十八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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